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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溪县清河城敬老院工程栏标价的审核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6 15:40:5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4月,本溪县财政局对清河城敬老院报送的工程项目栏标价进行了审核。该工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计划》和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评审意见(抚国资评发[2016]11号),由本溪县发改委批准修建。工程地址位于本溪县清河城镇望城村五组(清河城敬老院原址),占地面积9551平方米。新建敬老院养员综合楼4174平方米,锅炉房及其它附属设施108.16平方米,室外广场、晾晒场、停车场799平方米,绿化3400平方米。新建大门1座,高位蓄水池1处,污水处理池1处,围墙343米,铺设给水管网315米,供电电缆230米,安装医用电梯1部。购置护理设备、餐具等。建成后设置养员床位150张。项目总投资1157万元,全部自筹。经审核,该项目申报预算总价为935.4万元,经审核后该工程总价为910万元,核减金额为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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