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完成对县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资风险排查
根据本溪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本溪市做好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处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亲自挂帅,县金融办、县国资委、县经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域内所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了集资风险摸底排查工作。
通过对30户国有企业的排查,未发现企业存在向内部职工非法集资行为。在对民营企业的全面排查中,发现3户企业存在集资行为,分别是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本溪市北方炼铁厂和本溪县广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涉及金额总计26376万元。其中:本溪森澳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现正常营业,本溪县广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正在停业整改中,本溪市北方炼铁厂集资问题现已经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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