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百户企业”活动服务百户企业”活动
按照市局《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评议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本地税办发〔2017〕34号)和县局《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百户企业》(本县地税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县局班子成员利用一周时间集中走访了全县39户重点企业,并将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集,制定整改措施。
主要做法是:
一是实行局长分片包干制度。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吸收分管科室及重点企业主管税务科所负责人、业务骨干为成员,成立5个联系组。实行组长负总责,主管税务科(所)为直接责任人,分管科室为第二责任人,每个联系组与重点税源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定期走访,税企互动,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是印制发放《优化营商环境联系卡》,开通便民办税“局长直通车”。印制班子成员联系点联系卡,注明班子成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给纳税人,便于班子成员了解重点企业情况,面对面帮助纳税人解决合理诉求。
三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纳税人需求,帮助纳税人解决存在的涉税问题。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一对一专人辅导。了解纳税人需求,听取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早知”,“应享早享”,使企业正确享用受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政策红利。通过政策培训辅导,让企业风险前置,提前预警涉税风险。
四是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走访征集上来的问题梳理后如下:
(一)税收政策咨询辅导
存在政策宣传不及时现象。如2016年资源税从量改为从价计征时,公司已按本钢集团通知要求从价计税,但咨询税务分局时没有明确意见,原因是市局还没有明确。分局最后给企业的解释是,先按集团要求的去计税,待省局明确后如有差异再调整。通过此事,企业认为税务机关执行政策有点滞后。
(二)国地税合作
财务报表按月(季)向两个税务机关同时报送,增加企业负担,建议是否只向一个税务机关报送,国地税内部传递,信息共享。
(三)纳税服务工作
1、纳税人反映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建议加强办税厅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办事效率。
2、12366服务热线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都比较好,但是并不能给出及时准确的税收政策的解读。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提出,希望加强对于12366热线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此更快的解决问题。
(四)涉税事项内部流转问题
个别纳税人反映办理涉税事宜时,办税厅和征收单位之间有时互相推诿,有时一件事要在办税厅和征收单位之间来回跑,还不能及时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该局本着属于层级管理原则,对由本局负责的整改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宽政策宣传辅导渠道,加大对税收政策的辅导、培训力度。继续通过网站、手机APP、QQ群、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深入宣传,同时到户及时宣传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在实处。
二是强化窗口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对照征管事项清单的89项工作职责,逐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强化电子税务局培训,保证办税厅辅导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划款。在联合办税厅设置导税员,负责办税厅来访人员的接待、申报高峰期疏导、叫号机叫号和网上申报辅导等事项。
三是完善涉税事项内部流转工作路线图,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按照《征管规范》和《纳服规范》,对内部流转不畅的重点事项、重点环节进行梳理,制定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解决纳税人办事难的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落实考核。为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该局将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举全局之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对纳税人提出的财务报表报送和12366等问题,需省、市局帮层面帮助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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