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拟对全县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全县各乡镇及街道本级2016年度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制度建设、制度执行、资金申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效益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财政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撰写自查情况报告并如实填写自查表格,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整改。抽查阶段,由县财政监督牵头,会同乡财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整改建章立制阶段,要求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并形成整改报告。
四、要求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强化责任,违规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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