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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首批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及资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5 10:4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为充分调动本溪县广大妇女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城乡妇女依靠党的惠民政策创业致富,2014年11月,我县制定了《本溪县妇女小额担保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同时面向城乡符合条件的广大妇女开办了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业务。此项贷款,期限2年,2016年末,贷款陆续到期偿还,贴息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也随之开始。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贷款项目是否属于贴息项目、贷款的使用方向及贴息的申报工作由贷款发放的金融机构负责。财政部门负责指导贷款贴息的申请、审核及贴息资金的拨付工作。

至2017年3月末,首批贷款银行已申报贴息85户,应拨付贴息资金60万元。截止到目前,中央、省市及县本级应承担的贴息资金已全部到位,县财政局正在认真审核分户应贴息数据及相关资料,预计最迟本月末,全面完成首批85户贴息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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