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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公安局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25 15:5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推进部署公安机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照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 9月8日下午,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各警种部门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教(指)导员参加此次会议,政委张道军出席并做重要讲话。会上,首先由营商办主任王军革宣传《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阶段情况通报》,我局在本溪市局甲组22个被考核部门排名第13位,排名不够理想,反映出个别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积极主动性不强,工作作风不够认真等问题。营商办主任王军革就此提出几点不足:一是基础台账数据填写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档案信息填写不全,与企业对接走访记录填写过于简单,上报信息数据不够认真细致等问题。二是服务企业和群众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摆样子”,难以有务实举措。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打击涉企犯罪、维护营商环境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三是经验推广和宣传报道不足。一些部门虽在企业服务措施上有方法、有内容,解决了企业一大批难点、热点问题,但没有将服务企业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服务企业内容没有及时宣传出去,致使公安机关现阶段营商工作开展情况无法及时反映出来,群众知晓率不高,工作推进不够。政委张道军指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是我局全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县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内部专项整治和外部营商工作开展,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车行千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政委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委成员担任。我局将采取督导整改和绩效考评等工作措施,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高效开张。政委张道军强调:担负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各部门要按时完成指标任务,此项工作由各部门教(指)导员具体负责,工作中要加强档案簿册规范管理,坚决不允许出现信息填写不全、走访记录填写不规范、数据上报存有纰漏等问题。经验总结上要有专人负责收集研判、梳理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形成高质量的经验材料加以推广。宣传报道上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道出来,为县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奠定扎实的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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