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对本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拨款的审核
2017年12月,本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其维修改造二期工程进度拨款申请报送至县财政局。该工程是按照省服务业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服发[2015]44号)要求实施的改造工程。
通过调研发现,原有仓储面积已不能满足电商需要,冷链等设施不够完善。为发展我县电商产业,更好地服务、孵化、培育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县电商办拟对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进行二期改造,计划投资300万元。截止到本次申请拨款日期,该工程己完成投资91.52万元,占总投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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