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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公安局开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法人约谈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08:37: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全力消除辖区涉爆安全隐患,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日前,我局组织开展了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法人约谈教育活动。此次约谈活动,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先后约谈了7家在本溪县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法人。
     约谈过程中,县局分管治安工作副政委何光野对各单位法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严格履行本单位主体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管理到位,与公安机关一道,共同做好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要认真开展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爆炸物品从业、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能力,从源头上防范涉爆案事件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守护、清退等制度,依法、依规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确保爆炸物品不丢失、不流失、不被盗、不被抢,确保爆炸物品的绝对安全;四是要依法、依规申请爆破作业备案、运输等手续,保证提交的各类申请资质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五是要做到坚决不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六是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及违规行为。约谈结束后,何光野副政委代表县局与7家爆破作业单位签订了《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各家涉爆单位法人纷纷表示,一定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落实自身主体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守法、守规经营,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爆炸物品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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