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改善薄弱村经济环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壮大村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改〔2018〕42号)文件精神,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在全省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到2020年基本实现对全省集体经济空壳村扶持全覆盖。
县财政局综改办对我县98个行政村2017年账面收入数和债务数进行统计,将年收入数低于5万元的行政村列入薄弱村(空壳村)。全县共有薄弱村(空壳村)44个。
经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发局共同研究,将东营坊乡东营坊村,碱厂镇民主村、台山村、长咀村等18个薄弱村(空壳村)确定为2018年度本溪县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的发展和延伸,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大助力,极大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对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有深远影响。同时,也是挖掘农村市场消费需求潜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