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开展对县城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项目审核工作
2018年4月,县财政局对县城建局报送的本溪县县城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进行了审核。该工程是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总体规划》及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辽新青年字[2017]73号)确定建设的项目。
该工程是在本溪县小市镇垃圾处理场区内建设,新建处理能力50立方米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综合车间156平方米,浓缩液池及清水池260立方米;采用两级DTRO工艺,并购置相应设备。项目总投资566.63万元,全部自筹。建设工期15个月。该工程报送金额515万元,审核金额82.9万元,核减金额金额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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