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正在筹建第二家村镇银行
为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东农商银行)拟在我县发起设立我县第二家村镇银行。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17]5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58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金融办与市金融办、市银监局等有关部门请示对接及调查核实,新设立的村镇银行拟由辽东农商行作为发起人,同时吸纳其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
11月28日,县金融办已将拟设立村镇银行的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请示》(本县金办发[2018]4号)。
目前,县金融办正在积极协助做好村镇银行的筹建工作,为今后村镇银行的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地方经济和村镇银行互利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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