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的通知
本县商改组〔2019〕4号
关于调整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
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农牧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8]47号),统筹机构改革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公布调整后的《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
本县政办字[2018]40号公布的《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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