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局组织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公务用枪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排查治理配枪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公务用枪丢失、被盗抢和违法违规使用案事件的发生,根据市局《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本溪县局于2019年12月30日,全面启动了全县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
为使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12月30日,县局组织召开了全局公务用枪安全管理暨“管住枪 用好枪”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由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君革主持,由副大队长曲龙传达了市局通知精神,通报了全局各单位日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等问题。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李明楠参加了会议并做了工作部署讲话。
此次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确定了五项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严格审查配枪资格。逐人严格审查配枪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持有公务用枪持枪证情况,逐人排查配枪、管枪人员现实表现,严查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核查配枪情况。逐一清点查验公务用枪配备情况,做到枪支、弹药底数清、情况明;严纠超标配发,做到合法规范配备。
三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检查配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保管、守护、使用、携带、交接公务用枪行为。加大对各部门配枪、管枪领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领导层面“灯下黑”问题发生。
四是严格完善保管设施。逐项检查配枪单位执行《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标准情况,严
纠保管、守护设施不全、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五是严格强化教育培训。要组织配枪单位对所有配枪人员、管枪人员进行一次“管住枪、用好枪”的法制教育。对存在思想不端、情绪不稳、纠纷缠身、嗜好不良等情形的人员务必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暂停配枪资格,实现民警涉枪安全隐患为零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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