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发改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本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明确职责,为有效应对因疫情引起的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应急供应,县发展和改革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明确工作职责
增强县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预防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情况下全县粮食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市场不会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非正常状态。如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本地区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本地区粮食应急状态时,按照县粮食应急供应预案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根据粮油市场供应出现不同程度不同预警状况,相应启动并采取不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供应相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粮食储备工作
1、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
本溪县县级储备原粮7000吨。其中:偏岭粮库储备玉米5000吨,草河口粮库储备稻谷2000吨。保证数量真实、质量完好。
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按地理位置分四片:
1.东片:南甸粮库个乡镇设2-3个成品粮供应站;
2.南片:草河口粮库,每个乡镇设2-3个成品粮供应站粮店;
3.北片:偏岭粮库,每个乡镇设2-3个成品粮供应站粮店;
4.中片:军粮供应站,每个乡镇设2-3个成品粮供应站粮店
5.筛选应急粮食加工企业
(1)草河口粮库大米加工生产线,日加工量为80吨,现缺专业技术人员检修,如有专业技术人员检修,最长5天时间能恢复生产;
(2)南甸粮库玉米楂加工生产线,日加工能力100吨,现缺专业技术人员检修,如有专业技术人员检修,最长5天时间能恢复生产;
(3)、碱厂弘达粮食加工厂,玉米楂加工日产量30吨。
(4)武兴农牧厂,大米加工日产量40吨;
(5)个别乡镇还有一些日产量较小的水稻加工企业。
如县本级大米加工企业正常加工日产量可实现约100吨,县本级玉米楂加工企业加工日产量约130吨。
1.做好成品粮预购工作
本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自身储备条件和加工能力等因素制约,为保证应急供应,每年与本溪市明山粮库签订应急成品粮购买约定协议,约定采购大米200吨,面粉200吨,做为启动加工生产前的备用成品粮,保证紧急情况下的成品粮供应,
(二)物资储备工作
1、改革后,物资储备工作暂时按老体制执行,待市发改委关于物资储备工作职能理顺后,我县参照执行。
2、我局按县委县政府相关地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管理。按市局和县里相关要求,落实县发改局物资储备工作。
2.加强领导,确保完成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任务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曲春信
副组长:孙林昌
成 员:郭希胜、刘童玲、孙志玲、兰昕、徐恩军
赵景东、隋勇
2、各企业配合所在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返乡人员排查,防控措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在粮库内逗留,加强库内消毒、防疫相关工作。
3、加强储备粮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工作,拟订成品粮应急供应方案,同时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宿、防控信息上报工作,主要负责人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坚守岗位,各尽其责,并做好粮食预警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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