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部门工作> 详细内容

本溪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9 09:00:5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2月7日10时许,草河掌派出所配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外省、市籍及我县人员从外地返回情况调查时,获得一条线索:草河掌镇佟堡村苗圃组苗某夫妇系从湖北返乡人员,此线索与县局刚刚转发的核查指令完全吻合。

线索就是警情和命令,草河掌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苗家开展实地调查。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苗某家前面是小草线公路,对面的田地里停着一辆白色的SUV,车头朝着公路,但车前部的牌照找却被一幅车用对联将省简称的部分遮蔽了,民警转到车后,发现其牌照是湖北省的“鄂”字头。

违法行为人苗某、金某夫妇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指导员李斌立即带领民警李浩然对其二人进行了体温检测、体外消毒、人员登记工作,之后再进一步进行了人身检查、信息采集等工作。苗兴杰夫妇在询问过程中仍矢口否认自己隐瞒行程的事实,意图负隅顽抗与公安民警周旋。其坚称夫妇二人在北京工作生活居住,矢口否认湖北省的行踪。经民警耐心的思想工作和法律教育,以及出示的相关证据,二人最终承认了于春节前从湖北省驾车返溪的事实。

经查,苗某(男,41岁,草河掌镇佟堡村人)于2020年1月9日乘坐高铁从北京西出发至湖北省洪湖市,在洪湖市其岳母家中停留3日后,于12日驾车载着妻子金某(女,43岁,湖北省洪湖市人)和孩子经武汉市、孝感市等地于2020年1月17日到达原籍本溪县草河掌镇佟堡村。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始后,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调查询问的过程中,苗某夫妇隐瞒了从湖北省返回本溪县的行程,只称自己是从北京返回,并且给村委会提供了在北京开办公司的营业执照照片,同时将车牌照的“鄂”字用春联遮挡,骗过了核查人员。

查清这一违法事实后,草河掌派出所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到县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局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车行千立即责成县局副局长、县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明楠,向县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做了汇报,并协调卫健部门,第一时间对苗某夫妇及其近期密切接触人员进行了体温检测。虽然最终没有发现任何疑似问题,苗某夫妇又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且二人到达本溪县已经超过20天,过了病毒携带观察期。但隐瞒从湖北疫区的行程就是危害疫情防控的行为,为进一步树立政府对疫情防控做出决定的权威性,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尊严,县局责令草河掌派出所,依据市、县法制部门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苗某、金某分别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夫妇二人及其家人进行了耐心、严肃的思想教育。

夫妇二人对其隐瞒疫区行踪,给镇政府和派出所疫情排查工作带来的隐患和麻烦,以及给周边邻居带来的心理担忧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