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出台十项举措服务企业开复工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职能作用,切实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根据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治安大队出台了三个方面十项应对疫情,服务营商,支持企业开复工的举措。
一、在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方面
一是与电信部门沟通协调,在疫情防控期间,电信部门对所有宾旅业(包括具有住宿功能,办理旅馆特业许可的洗浴)和娱乐场所停止收取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及系统维护资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新增特种行业,可先行电话向属地派出所报备,待疫情管控结束后再到属地派出所补办相关手续;
三是所有公章刻制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对涉及民生的企业刻制公章的,开辟容缺办理绿色通道,确保用章单位第一时间取得公章。对于未携带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公章刻制企业可通过电话沟通、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即时受理刻章业务,用章单位可在疫情解除或条件允许时补交备案材料,很好地保证了用章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在民用爆炸物品物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积极向各家爆破公司宣传市局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的便企惠民措施,即,改变以往集中地点组织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模式,由爆破作业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采取组织爆破作业人员通过网络观看视频方式,完成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做好培训登记记录,提高培训效率,及时换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件;
二是充分利用微信群向爆破作业单位、涉爆矿山及时推送各级政府部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通知、通报和企业复工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涉爆企业对政府及公安机关抗击疫情工作要求、复工要求的知晓率、明确率,为爆破作业单位、涉爆矿山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返企人员的防护工作和复工生产提供了详实的政策依据和相关信息,极大方便了各家爆破公司的复工工作,赢得高度赞誉;
三、在重点企业疫情防控安全防范方面
一是建立企业直联互通制度。县局治安大队与全县列管企业建立直联制度,最大限度利用电话、网络等非接触式方式,积极主动与企业直接对话,点对点督促企业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治安保卫工作,检查指导企业重大隐患排查和涉稳风险信息收集和防控工作。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防疫措施。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等各项防疫措施,重点对企业员工疫情相关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建立台账,对外地返回职工务工人员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
三是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督促各企业厂区落实封闭式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出企业;在疫情防控的同时,落实好企业治安保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重点部位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多种手段途径,主动对接、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千方百计的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五是有效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涉企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疫情隐患的同时,注意发现、及时掌握由疫情引发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平安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对发现的苗头性、行动性信息和涉稳动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将疫情及其他涉稳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企事业单位正常经营秩序。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