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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做好疫情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6 10:12: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扩大就业。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6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积极协调配合税务局、社保局、人社局、国库等部门做好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退费工作。

3-4月份,退企业养老保险费217万元、退工伤保险费32万元、退失业保险费18万元。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细致的服务,有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发展等各项工作,为本溪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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