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本溪县委印发《关于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县委发〔2019〕13 号)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高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对局机关党组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由分管纪检工作副局长王珊珊同志领学“关于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强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指党内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常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有效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切实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方式包括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者责令停止错误行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白文英同志对全体党组成员提出要求:一是每名党组班子成员要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分管股室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提醒,党组成员上半年与分管部门人员谈话不少于二次,谈话记录情况于6月10日报给县纪委党风办。二是开展提醒谈话,是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廉洁履职意识。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应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谈话要以“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为目的,针对各廉政风险点,围绕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内容进行谈话。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也同时进行谈话提醒,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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