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鱼类资源 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日前,我县发布《2026年禁渔保护制度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4月1日零时起,县域内重点水域将实施禁渔期制度,为期4个月,至7月31日24时结束,全力保护野生鱼类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与多样性。
根据通告,此次禁渔范围覆盖县辖区城区段的太子河、汤河、草河、细河及汇入上述河流的各级支流,涉及水域范围广、覆盖流域层级多。禁渔期间,除合法的“一杆一钩”休闲垂钓外,严禁所有捕捞作业方式,同时常年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捕捞行为,以及地笼子、绝户网、丝挂网、可视锚鱼器等禁用渔具的使用。
为保障禁渔制度落地见效,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24-4682294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