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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8-14 09:42:15 浏览次数: 【字体: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提出,要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抓好农业生产,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信息显示,耕地总量持续快速减少势头初步遏制。去年我国耕地进一步实现净增加,实现总量“三连增”,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方面,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关。农业农村部出台多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地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另一方面,加强耕地用途管控。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文件,明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的6类情形,明确严禁超出法律规定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通过紧盯“严控新增、盘活存量、严格执法”三个环节,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方面严格推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3条控制线,18.65亿亩耕地保有量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省区市。截至6月中旬,在北京、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已于2017年批准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实施江苏、广东、重庆等27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80%的市级规划和近一半县级规划批准实施。有关部门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依据,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带位置下达造林绿化任务,防止占用耕地。

建好管好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关系农民切身利益,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兴旺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超10亿亩,建成各类田间灌排渠道1000多万公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2700多万处,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了大灾少减产、小灾能稳产、无灾多增产,为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提供了重要支撑。财政部门信息显示,今年中央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补助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2400元,同时取消地方对产粮大县的资金配套要求。这为进一步提升农田建设水平提供了资金保障。

张兴旺表示,将采取“长牙带刺”的硬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建设质量,真正做到建一亩成一亩。一方面,全流程加强建设管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属地责任,严把选项、招标、建材、施工、验收等各环节质量关。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近期,将启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通电、不通水、不好用等问题,开展排查,分类整改。今年还将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常态化随机抽测。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作出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守耕地红线,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明确,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当前,耕地占用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耕地总量由减转增的基础还不牢固,各类非农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需求依然很大,一些地方落实补充耕地责任不到位。“对耕地占补平衡以及耕地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通过系统改革来推进解决。”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自然资源部将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调整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范围,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将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坚持“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加强补充耕地补偿激励,将补充耕地费用主要用于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调动相关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补充耕地质量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强化质量刚性约束。(记者 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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