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全县各级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10月11日,县委书记于庆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阚立阁与我县部分市管、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
廉政集体约谈是县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一项重大举措。在这次廉政集体约谈过程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阚立阁谈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等问题。他重点谈到了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五对照、五整治” 专项工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充分运用约谈和函询的方式及早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强化问责;按照“三转”要求,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阚立阁在谈到党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时表示,各级党政一把手都要以上率下,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规定上以上率下;在抓系统、带基层上以上率下;在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上以上率下。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涵养浩然正气、铁军底气、千钧力气和凛然豪气,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正气、底气、力气、豪气“四气”盈身,腰杆才能硬起来,才能扛得起、扛得好监督责任。
县委书记于庆伟在约谈时指出,通过半年多的教育实践活动,全县改进作风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作风有所好转,“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为官不为、不求进取、得过且过,避事、躲事、怕事、不干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次廉政集体约谈,就是要增强忧患意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的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就廉政建设工作,于庆伟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认真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三是行政权力的运行一定要公开透明;四是要在本溪县创造清明的政治生态;五是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
于庆伟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政治任务,是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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