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2月27日上午胜利闭幕。
当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按姓名笔划为序):于庆伟、付清斌、任海、李锦波、张文银、张成钢、姜广齐、袁禄祥、聂志平、徐再跃。
县四个班子领导及县离退休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清斌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以及总监票、监票人员名单,选举王伟、谢大旺、魏来长为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县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工作任务的安排符合实际、体现民意,是积极可行的。会议对县政府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使本溪县的发展更科学、社会更和谐、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人民更幸福,为建设宜居幸福新满乡而努力奋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会议同意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授权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区域规划(草案)》的决议。会议认为,《规划(草案)》遵循《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县实际,比较完善成熟,会议决定予以原则通过,代表对《规划(草案)》提出的意见,经修改后,授权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会议要求,县政府要结合《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条例》和《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区域规划》的实施,抓紧编制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和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名录,并授权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认为,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对下年的工作安排表示赞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突出法治建设、创新监督方式、坚持科学立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监督支持和法律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认为,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司法改革,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坚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的下年工作计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认为,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反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进步,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的下年工作计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还听取了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征集审查情况的报告。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9件。议案征集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4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最后确定41件为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中:涉及物业管理方面3件;涉及城建方面8件;涉及交通方面10件;涉及旅游方面3件;涉及农林水方面8件;涉及公安方面3件;涉及教育方面2件;涉及国土、环保、通信各1件;涉及到其它方面1件。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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