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2月26日上午,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当天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是(按姓名笔划排列)王新波、孙虎昌、李光锋、沈福平、徐再跃、高世忠、崔久东、彭永伟、阚立阁。
于庆伟、付清斌、姜广齐、袁禄祥等县四个班子领导及县离退休老领导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虎昌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清斌受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共分两个部分:一、2014年工作回顾;二、2015年工作安排。
付清斌在回顾2014年工作时说,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年共召开常委会议6次,主任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8项,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12次,较好地完成了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付清斌在报告中从围绕中心,积极开展监督工作;结合实际,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强化服务,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转变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五个方面总结了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
付清斌在报告2015年工作时说,201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五次党代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行使监督、立法、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权,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为实现我县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静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静涛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