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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携手谱新篇

来源:本溪县报 发布时间:2015-01-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冬日的满乡,走进乡村,一条条宽阔的道路整修一新,一排排青砖灰瓦的民居格外抢眼,一张张农民的笑脸荡漾着幸福欢畅……城乡融合共进的景象,已成为我县一道靓丽的风景。“这些年,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是越来越好了,我们看在眼里,美在心里。”清河城镇马家沟村68岁的王大爷高兴地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城乡共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升城乡共建工作质量,力求“共促经济新发展、共建村镇新环境、共育文明新农民、共同发展新文化、共倡道德新风尚”,促使城乡共建工作成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据统计,2014年市县两级共建单位共协调投入资金1730.85万元,其中:市级共建单位协调投入资金707.35万元,县级共建单位协调投入资金1023.5万元;县本级财政投入1300余万元。重点新修围墙2.5万米,修建边沟8.7万米,绿化8.5万米,植树17万株,摊铺维修村组路12万米,修建桥梁涵洞138个,新建农村文化广场38处,新建农村文化活动室27处,新建固定垃圾投放点1480个,安装路灯2829盏,修缮新建村部31个,全县85%以上的共建村达到市级先进村标准,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2014年初,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城乡共建工作,并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包村联系点,督导、检查共建工作,加强了对共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参与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共建单位指标细化分解,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年初,县委下发了《2014年全县城乡共建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年城乡共建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列出了周密严谨的工作计划,并要求工作立足农村长远发展、群众得实惠、农村环境得以彻底改善的高度,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目前,全县有85个行政村申报了市标兵村和先进村,占全县98个行政村的86.7%。

    攻坚克难,多方筹建。2014年,我县本级财政投入城乡共建资金1300余万元。各共建单位也深挖内部潜力,充分整合财力、物力,不断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积极为共建村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市客运集团、市教育学院、市建工开发公司、市华夏集团、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加大投入力度,为共建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政协、市旅游局、市政研室、市国资委、市编办、市总工会、市统计局等单位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共建村难点问题。县直有共建对子的单位、部门也倾力扶持。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建单位协调投入资金共计1730.85万元,帮助完善村部、道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城乡共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强化共建对子,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全县共建对子的具体情况,我县对部分村的共建单位进行了微调,对综合实力较薄弱的村新增加县级共建联系单位;市直共建单位调整过程中,为我县已增加至51个共建单位,其中,市国土资源局、市纪委、市政协、市水务局、市编办、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等单位,在共建对接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与共建村见面对接,听取共建工作汇报和打算,并积极协调资金投入,为“十二五”期间共建达标工作贡献力量。截至目前,我县由原来178家市县共建单位参与共建工作扩展到205家,其中非公企业38家,与33个共建村结成对子,占全县共建结对比例的33%,共建工作形成了“多对一”、“多帮一”的新格局。为保证城乡共建工作的扎实开展、规范运作,我县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将城乡共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工程”,作为工作业绩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双方协议制度。与各乡镇及98家县直共建单位的领导签订了责任状,共建双方通过履行协议,促进了共建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考核奖惩制度。县文明办制定了《城乡共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强了对共建单位的日常考核,督促共建工作向着长期共建、深层共建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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