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获“省级平安示范县”称号
近日,我县被省综治委授予“2014年度省级平安示范县”荣誉称号。从2008年至2012年,我县已连续五年荣获“省级平安县”荣誉称号;2013年以来,我县连续两年获得“省级平安示范县”殊荣。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社会服务管理,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突出依法治理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以时时平安促久久平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4年,我县累计投入资金1860万元,建成由视频监控、数据信息化处理和市民服务热线受理三大系统集合而成的社会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投资300余万元,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238个,实现了在县城区域内人员集聚区、主要道路口、居民小区出入口等公共部位的监控全覆盖,并逐渐向县城周围及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拓展和延伸。通过新安装的监控探头破获各类刑事、治安、交通等案件数十起,全年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为零。完成人口信息录入27.5万余条,初步建立了大容量、网络化、信息化处理系统。依托群众工作网络,在全县初步建立了县、乡、村、网格四级网络管理平台,逐渐将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成为群众办事的服务中心、安全防范保障的网格中心、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中心、社会治理的议事协调中心。切实加强社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无一起“两抢”案件发生。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交通和消防管理,全年无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大力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县中心客运站周边秩序集中专项整治、校车安全整治、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等专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全年未发生重大及有影响事故。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黑煤窑”、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滥挖河道等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平安创建和平安宣传活动,壮大群防群治队伍,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今后,我县将在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平安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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