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关闭非法造纸厂
日前,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公安局、国家电网本溪县分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依法关闭了一家非法造纸厂。
据悉,该造纸厂名为红日造纸厂,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之一。早在2008年,我县已经下达了对该造纸厂的关闭决定书,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其设备、原材料进行查封,电力公司停止供电。但经环保部门日常排查发现,该造纸厂仍违规不定期暗地生产。
执法过程中,联合执法行动小组按照环保相关规定,向该造纸厂的法人代表介绍了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明确指出了小造纸厂存在的环境危害。随后对该厂造纸设备进行清点查封,并彻底拆除供电设备,确保该厂彻底无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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