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履职,通过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协作配合、追责问责等多途径、多手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督导检查,下发《关于对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抽查组,建立《督导工作清单》,对扫黑除恶领导小组20家成员单位、1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督导检查共42次。对2016年以来收到的1035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结合排查、收集、汇总的各类问题线索召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会议5次,通过串并分析,共研判问题线索48条,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深挖问题线索,围绕“一把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否尽职尽责进行监督,面向社会开展问卷调查,收集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各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采取入户走访、明察暗访、谈话交流、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摸排问题线索。全县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共入户走访23000余户,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3971份,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30个。截至目前,在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中,给予党政纪处理50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加强案件查办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强化案件研判,完善督导考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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