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政务要闻> 详细内容

关于本溪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0 17:23:07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30日,经省专家组确认,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至1月30日11时50分,本溪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目前3名患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今日病情稳定。

一、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张某某,女,63周岁,本溪市人(家住平山区站前街道办事处某小区),在广州市工作。2020年1月15日4时40分左右到达本溪。

二、张某某行动轨迹

1.1月12日,张某某自述发热,于当晚19时24分,与丈夫李某某乘坐D2995次列车从广州(5车厢4座A、C)于当晚22时18分到达桂林。

2.1月13日21时55分,张某某和其丈夫李某某乘坐澳航BK2820航班(张某某座位号:11F;李某某座位号:11E)从桂林到天津。

3.1月14日19时03分,两人乘坐北京至丹东列车(K27次5车厢24号中铺)从天津返回本溪,于1月15日凌晨4时42分下车,然后乘坐出租车(辽EDS628)回到家中。15日8时30分,到本钢南地医院门诊检查。

4.1月16日—18日,张某某和其丈夫李某某在家未外出。

5.1月19日10时58分,张某某和其同事姚某在华联逗留后各自回家。

6.1月20日,患者张某某由丈夫陪同到本钢南地医院门诊就诊,10时30分,二人步行返回家中。

7.1月21日——24日,上午张某某到本钢南地医院门诊输液。其中22日,其丈夫与9名同学在某饭店就餐(不含张某某)。23日,其丈夫李某某独自到太子城儿子家中,给孙子送压岁钱,后乘坐19路公交车到永丰,在五中农贸大厅购买咸菜一份后返家。

8.1月25日,全天在家。

9.1月26日上午,张某某在丈夫陪同下到本钢南地医院门诊看病,又开了三天滴流。晚20时左右,其丈夫李某某单独到其姐夫家取车。

10.1月27日8时27分,张某某及丈夫李某某驾车前往市中心医院检查,同学李某某陪同。9时20分驾车离开医院返回家中。13时46分,其丈夫李某某独自驾车到市第六人民医院,在市第六人民医院期间只到过发热门诊接诊处。13时57分,其丈夫李某某独自驾车回家。

11.1月28日8时33分,患者张某某由丈夫陪同至中心医院就诊。10时09分,从住院楼11楼坐电梯下楼,到急诊CT室做检查(期间患者佩戴了口罩)。12时56分,在其丈夫和四名护士陪同下坐电梯下楼。13时02分转入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

12.1月29日19时17分,被诊断为疑似病例,用120救护车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13.1月30日9时30分,被确定为确诊病例。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过接触的市民,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

本溪县:46878801;桓仁县:48838123;

平山区:42883231;明山区:42387166;

溪湖区:45832325;南芬区:43839370;

高新区:45858080。

三、规范就医就诊

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及时主动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我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成立了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第1号令、第2号令和第3号令,全市各部门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群防群控刻不容缓!希望广大市民若发现从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返溪来溪人员以及身边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时,请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健康部门报告(联系方式同上)。

广大市民朋友,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群策群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