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关于实行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4日24时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市居民小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允许外出。
二、严格落实轮流值守。全市居民小区在社区居委会监督指导下,以每个单元为基础,实行每户、每日派出人员轮流值守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本单元入户串门、走亲访友。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公司要切实担负起指导管理责任,每日派出专人对本社区每栋居民住宅楼进行巡查,督促值守人员履行好联防联控职责。所有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五、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对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实施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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