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为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2月9日,我市出台《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采取服务企业、金融支持、稳定队伍、减轻负担、综合保障等五个方面18条措施,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坚定信心,降低影响,早日实现复工复产。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复工方面,《措施》主要强调加强服务力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提供金融支持与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措施》共涵盖12条具体办法。主要包括解决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信贷力度,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提供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等内容。
减轻运营成本负担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至关重要,《措施》中提出,对煤水电税等可申请最长3个月延期缴纳,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免收3个月房租。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可适当减免相关税费。各县区要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对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的小微企业要予以重点支持。市政府将设立专项基金,根据各县区相关政策实施和财政资金投入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从2月10日开始,我市企业开始陆续开复工。《措施》中提出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延长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并免除滞纳金等相关内容,帮助参保企业及员工免除后顾之忧,安心生产。此外,交通、公安、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要畅通“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城市生活必需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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