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两起疫情卡点违法案件
近期,随着防疫管控工作更加严格和出行人员、车辆日渐增多。全县各防疫卡点发生多起出行人拒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甚至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情况。本溪县公安局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坚决做到抗击疫情不松劲、打击违法不手软。
2020年2月8日16时许,观音阁派出所接到观音阁村右寨子村工作人员报警称:在本溪县观音阁村右寨子德克斯米尔路入口处疫情卡点,工作人员被他人殴打,观音阁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情况:行为人刘某、刘某某姐妹俩乘车到村内上坟,但是按照当前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指令不允许外来车辆及人员进村,但二人情绪较为激动且不听劝说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殴打疫情卡点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后,二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2月9日9时50分许,观音阁公安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本溪县观音阁黄金家园小区门口防疫检查站卡点处,张某驾驶其车辆出入小区,被卡点保安截停后,张某因不满进而谩骂并殴打闫某面部,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后,该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市、县法制部门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观音阁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刘某、刘某某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违法嫌疑人张某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同时对三人进行了严肃的思想教育,三人均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深深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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