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出台11项具体举措 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力检察保障
日前,市检察院出台全力支持和推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经营发展11项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力检察保障。
这11项举措包括: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行为,充分利用立案监督、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和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等措施手段,依法打击影响企业返工复工、开展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阻碍企业物资畅通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复工复产企业在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和物资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抢劫、聚众哄抢及要挟物流运输价格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打击。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和制售假冒伪劣医药用品犯罪行为,对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防控疫情顺利进行、导致疫情扩散等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涉案人审慎采取批捕、起诉等措施。对处于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在押企业经营者,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好与有关单位的协作联系,对疫情防控期间面向企业的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检察监督,发现有不作为或违法执法行为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深入摸排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摸排制造销售伪劣防疫用品、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线索,对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畅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及时推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远程法律服务指南,做好典型案例指导与案例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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