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政务要闻> 详细内容

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4 15:33: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态势,为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学、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保障,依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号令要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的重点工作,慎终如始、一抓到底。按照“完备、严密、高效、集约”的原则,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逐步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行政组织构架之中,加快形成常态化防控队伍。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将管行业必须管防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行业和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和监管。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不断织密社区(村)防控网络,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接龙报平安”微信群暨“千名民警联系百万群众”平安微信群作用,加大“健康通行码”推广应用及互通互认力度,实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法防控。制定常态化精准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的人员、物资、资金、场所等要素保障。

二、筑牢境外疫情输入防线

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常态化机制,落实“底数要清楚、劝阻要到位、对接要细致、隔离要精准”的工作要求,筑牢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坚固防线。强化境外入溪人员针对性、常态化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始终做好柔性管控。不断优化跟踪对接、集中隔离、健康监测、信息推送、封闭转运、全程监控的严防严控闭环体系,及时堵塞输入漏洞,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三、防止外省疫情输入传播

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入溪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并配合进行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坚持用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大数据手段,发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作用,突出抓好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入溪人员排查、监测、跟踪、筛查工作,尤其是对近期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地区的入溪人员,严格检测、有效管控,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确保不漏一人。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常态化管理。

四、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复学防控工作

落实好《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严格执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做好防疫物资、人员培训、防控措施宣传解读、安全排查等复学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复学复课各项规范要求,精准把控、充分演练,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按照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做好分批复学工作。全面核实返校师生员工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对学生实施学校到家庭点对点闭环轨迹管理。对参与开学运转活动的所有教职员工实现检疫检测“全覆盖”。划小管理网格,坚持一校一策、一班一策,做好体温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完善校内清洁和医疗设施,强化与距离最近医疗机构合作,增强学校常态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疏导。

五、增强常态化防控状态下的救治能力

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令等防控措施,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继续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全面提升发热门诊规范化服务能力,细化疫情处置流程,保证处置能力。重点提升定点医院救治能力,形成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精准筛查发现散发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进行集中救治,加强新冠肺炎出院病例等重点人群监测。做好医疗机构内部防控工作,加强医护人员安全防护,坚决杜绝医患交叉感染、院内聚集性院感事件发生。

六、持续加大常态化检测筛查力度

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针对重点人群采取更加严格的检测措施,特别是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学校教职员工、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从省外入溪需集体居住人员,要进行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对餐饮服务行业等窗口从业人员,要在上岗和复工前进行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经体检人员和需要验血、手术的就医患者同意,增加血清抗体检测。

七、不断强化常态化防护意识

做好常态化下对公众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公众将“少聚集、少流动”作为疫情期间的生活方式,养成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的生活习惯。加强公共防疫,规范公共交通工具、医疗机构、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爱国卫生运动。

八、维护常态化经济社会秩序

精准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要求,科学梳理、取消前期应急防控时采取的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有效防控前提下,促进人员和要素正常流动,推动各项经济活动正常开展,加快恢复工作场所正常生产办公,推进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正常营业,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3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