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切实解决我县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英怀,副主任王艳、张英、孟庆伟等参加检查。副县长刘小茹陪同。
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先后深入高官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第一人民医院,采取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现场交流等方式,对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医疗救治、硬件设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联防联控防治工作机制、疫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传染病防治法法律宣传普及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卫生健康局领导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给予肯定,认为《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县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英怀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补齐防治短板,切实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合力,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管实、管好、管细;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建设认真负责、规范执法的传染病防控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传染病的防控意识,全力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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