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长鏖带队到我县开展《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包维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庆洪陪同。
检查中,市人大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东营坊乡荒沟村河道水毁地段、田师付镇山洪沟治理防护工程、观音阁输水取水头部消能电站工程。现场听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询问了解我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工程建设规划等情况。
自《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县不断加大水利建设投资力度,加快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全县新建及加固河道堤防27.65公里,建成地下水取水工程68个、农村饮水工程105处、节水灌溉工程6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8处,初步形成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饮水等较为完整的水利工程体系,有效提高了我县农业生产条件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农业丰产丰收、农民增收提供了水利支撑。
通过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长鏖对我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和绿色发展理念及贯彻落实《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同时强调,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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