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河道管理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确保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总河长签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总河长令(第3号)》,要求各级河长进一步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河道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有效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指标和责任部门,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2021年全县各级河长共巡河4799人次,解决问题141个,水体安全得到有力保证。
深入推进基础工作。2021年全县共更新110名河长、警长信息及24块河长公示牌,完成8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8座水库、25座水电站“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强化河流综合治理工作,投入资金866万元,新建、修复护岸长2284米,目前已全部完工;全力推进南太子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650万元,新建护岸长9027米。
持续改善河道环境。县直各相关部门围绕“河长制六大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各项相关工作。水务部门整治河道“四乱”问题27处,清理河道垃圾6500立方米。县交通运输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检查各类船舶180余艘,发现安全隐患8处,已整改8处,整改率100%,查没“三无”船只20艘,有效履行了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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