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8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35人,列席96人。
市委书记吴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世民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朱海涛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吴澜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张国清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全会指出,2021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树立案件开路意识,狠抓办案引领,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大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决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机制,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取得显著成果;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向金融机构派驻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全域协作机制,推动大数据监督,启动营商环境“一码监督”项目;坚持以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提出“锻造一流队伍、打造一流保障、创造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在全省率先启动第一轮纪检监察内部督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会提出,2022年是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自觉担负“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贯通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六个必须”成功经验,深刻把握对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九个坚持”规律性认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聚焦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目标任务,做实政治监督,优化政治生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担当作为。
第二,精准把握反腐败新的阶段性特征,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深化金融、政法、国企、粮食购销、开发区等领域专项监督、专项整治,着力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加大打击行贿力度,完善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注重统筹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统筹办案数量、质量、分量,坚持“三不”统筹一体推进,不断释放腐败治理综合效应,坚持规范引领加强保障,不断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打造“五大基地”,实现一流的服务保障。
第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不断提升执行监督工作效能。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对各类顽瘴痼疾反复敲打,严肃查处享乐奢靡问题。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全域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全地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坚守职能定位,着力放大巡察利剑作用。围绕中心大局,深化政治巡察,修订完善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常规+专项”方式,组织开展3轮政治巡察。研究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探索巡察力量联合、监督联动、成果联用途径方式,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运用巡视巡察信息系统,推进“大数据+巡察”监督模式,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五,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工作有效推动、高质量完成。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一号工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攻坚年行动。落实省纪委监委大数据赋能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大数据赋能年行动。把查处举报反映侵害群众权益的“微腐败”作为修复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立足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聚焦化解矛盾难题,联合推动信访矛盾大化解。
第六,锤炼思想作风,提升能力素质,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纪检监察铁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做深做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完善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兴学习之风,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加强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和成效。深入学习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内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严格执行监察官法、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做好监察官等级确定与晋升工作,强化对监察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完善相关惩戒措施,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勇毅前行,担当尽责、敢于斗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