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轮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3月10日,我市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做好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行动员部署。
经市委批准并报请省委第五巡视组同意,本轮巡察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市工信局等15家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各县区党委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要自觉担负起在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政治责任,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着眼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确保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确保本溪“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取得具体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握监督重点,聚焦“九看”监督内容,在精准深入上下功夫、求突破。要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抓住“专”的特点,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线索破局、注重上下联动、注重协作配合、注重末端查访、注重立行立改,精准查找、重拳整治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的纽带功能,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省委联动开展省市县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意识,特别是要主动接受省委第五巡视组的指导督导,确保把省委第五巡视组的有关要求贯彻专项巡察工作全过程。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提升监督本领,始终严明纪律要求,严守巡察工作职责边界,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海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邓荔宣布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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