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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严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5 08:57:27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疫情输入风险,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坚决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面加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告如下:

  一、全市洗浴、酒吧、迪吧、歌吧和以点歌自唱为主营的餐饮单位(带有餐饮服务的KTV)、影剧院、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暂停营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暂停服务,博物馆、宗教场所暂停开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暂停举办各类演出、集会、促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各类线下会议、确需举办的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报备。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殡仪馆(服务站)停止守灵、告别等聚集性殡仪服务;公墓、骨灰堂停止祭扫活动;婚姻登记机关实行按预约办理登记业务。

  三、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机构、自习室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驻溪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四、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药店、监所、学校、农贸市场、养老福利机构及交通运输、外卖快递、餐饮住宿等行业单位要做好从业(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环境消毒消杀等工作,核酸检测频次按照应急状态下要求执行,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严防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流入我市。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冻品。

  六、全市各高速公路出口及普通公路设立的疫情防控服务点,要对所有域外进入我市的车辆和人员,逐车逐人进行排查,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七、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离溪”原则做好本单位人员外出管理,如确需离溪,省内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对所有人员14日内行程轨迹进行摸底排查,有重点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或风险人员接触史的,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施日报告制度,确保不漏一人。

  八、我市居民非必要不离溪,如确需离溪,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报备,不要前往发生疫情地区,返溪后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近期有国内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溪人员,应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在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会、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对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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