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自3月9日以来,有外省及省内外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地区、各单位、宾馆酒店等所有住宿场所立即对有外省及省内外市旅居史人员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各交通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落实“逐车逐人”查验要求,坚决把涉疫风险人员排查到位、管控到位。
三、全市住宅小区、村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加强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行程卡(带“*”号标记的,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好预约、错峰、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溪,如确需离溪的,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报备,返溪后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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