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7月下旬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7月下旬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拟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议题的工作安排情况汇报。
主任会议向常委会会议建议的主要议程有九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本溪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六个年”活动重点任务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人才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部分驻溪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草案)》,审议表决《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庆伟、姜华、王悦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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