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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1 19:48:36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日下午,我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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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新增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通报:截至8月31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9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归)、3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系外市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目前在院患者均生命体征平稳。

  据介绍,8月31日,我市新增中风险区1处,为溪湖区彩屯街道华南社区溪彩路14栋楼和14—1栋楼。截至目前,累计划定高风险区2处,分别为溪湖区河东街道井泉社区居仁路23#、21#楼和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进小区14#、15#、16#、17#楼。划定中风险区13处,其中,平山区1处,为解放南路95号“我爱我家公寓”;溪湖区12处,分别为:石桥子街道香槐路路段至华佗大街至枫叶路与华佗大街交汇处至十字路口区域、火连寨街道三会厂村、彩屯街道华丰小区、彩屯街道彩明小区、彩屯街道彩胜小区、河东街道井泉社区居仁路25#和27#楼、河东街道河沿社区河畔花园115—6栋、河东街道河沿社区河畔花园115—7栋、彩屯街道彩进小区(除14#、15#、16#、17#楼外)、彩屯街道彩力小区、彩屯街道彩发小区10#楼、彩屯街道华南社区溪彩路14栋楼和14—1栋楼。

  此外,8月31日0时至24时,我市在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开展第八轮区域核酸检测,共检测733476人,其中在集中隔离点密切接触者中检出阳性感染者6例,其余均为阴性;另有我市转运至周边城市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中检出阳性感染者2例。截至目前,我市平山、明山、溪湖3个主城区和高新区已连续3天社会面“清零”;本溪县、桓仁县连续开展5轮区域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南芬区连续开展8轮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会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感染者详情及目前开展的工作情况。

  8月31日0时—24时,在我市新增的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和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中,无症状感染者30,居住明山区高峪街道办事处富祥2期B区23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25的密切接触者,两人为夫妻关系;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明山区明山街道鑫城广场1-2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11的密切接触者,两人婚宴同桌就餐;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明山区高峪街道办事处华夏馨苑A座,31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33,居住溪湖区彩屯街道高峰巷4-1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22的密切接触者,两人为公公儿媳关系;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溪湖区彩屯街道高峰巷4-1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22的密切接触者,两人为婆婆儿媳关系。病例5,居住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进社区17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28转为确诊病例,8月28日被隔离,8月30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6,居住明山区环山路7栋,是无症状感染者3转为确诊病例,8月24日被隔离,8月27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7,居住溪湖区河东街道河畔花园24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17的密切接触者,二人为父子关系,8月29日被隔离;病例8,居住溪湖区彩进社区15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18的密切接触者,二人为父子关系,8月29日被隔离;病例9,居住溪湖区彩屯街道办事处彩乐小区6号楼,是无症状感染者18的密切接触者,二人为父子关系,8月29日被隔离。以上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于8月31日被转为确诊病例-轻型。

  主要风险点位包括:溪湖区河畔花园宏林超市,风险时间:8月26日21点28分到21点30分、21点40分到21点45分、8月28日8点35分到8点41分;溪湖区河畔果蔬店(宏林超市对面),风险时间:8月26日21点35分到21点39分;溪湖区袁木子冷面店,风险时间:8月26日11点25分到11点38分、8月27日11点53分到12点10分;溪湖区鑫诚平价便利店(彩进小区15号楼对面),风险时间:8月26日11点39分到11点45分、8月27日11点40分到11点45分;溪湖区憩缘旅店,风险时间:8月26日21点到21点10分;明山区富祥A区小双抻面大骨头精品饭店,风险时间:8月26日15点到20点。

  据悉,截至9月1日11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3509人,次级密切接触者2167人,已全部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共划定疫点199个,已完成消毒疫点152个,其余正在消毒处理中,目前,累计消毒面积达85000多平方米。累计采集环境核酸样本1264份,阳性6份;共解离密切接触者及次级密切接触者1531人,均按规定落实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解离人员要服从社区管理,严格居家健康监测,配合社区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如有症状及时向网格员报告。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保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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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我市涉疫案件处置情况。

  8月31日下午17时,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我市部分市民微信中转发的《关于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含高新区)继续实施静态管理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为变造,静态管理时间从“2022年8月29日起顺延至9月4日”变为“顺延至9月20日”。该《通告》在微信中大量转发,部分不明真相市民认为我市疫情形势重化,静态管理时间延长,质疑政府疫情防控能力,在全市造成恐慌,影响十分恶劣。市公安局迅速开展工作,对该《通报》追踪溯源,落地查人。

  经查,8月30日18时许,我市某银行从业人员封某辰,为达到拖延业绩考核时间目的,利用修图软件,故意将市防指《通告》内容中,静态管理时间从“2022年8月29日起顺延至9月4日”变造成“顺延至9月20日”。8月31日16时许,封某辰将该《通告》截图发给朋友李某霖,询问其修图是否逼真;李某霖明知《通告》系变造,为了取乐将其发送到微信聊天群,后来才说明《通告》是假的;该群成员史某看到该《通告》后,转发到另一个聊天群和三名微信好友,得知《通报》系变造后,史某未及时解释说明,造成该《通报》在我市部分市民间传播。

  封某辰、李某霖、史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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