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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山城 ——“本溪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报道之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1 12:25:20 浏览次数: 【字体:

  坚定实施“生态立市”战略

  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确立“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和农村污染治理”五大工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开创了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确立“生态立市”主导地位。2019 年 8 月,市委审议通过《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样板区、绿色产业示范区、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和绿色生活先行区建设。为此,市委专门成立了市生态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设 5 个工作专班,构建起“1+1+5”组织体系。在此基础上,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市人大提供法治保障和人大监督,市政府组织抓好项目实施,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全市形成上下一盘棋。

  加快生态立法、加强人大监督,完善“生态立市”法治保障。为 将“生态立市”战略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我市还提出建立完善《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目前,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已完成“1+6”,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市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和农村污染治理”五大工程。据悉,截止到2021年底,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4%,列全省排名第 2 位;PM2.5 月均浓度30 微克/立方米,列全省排名第 3 位,另外,我市地表水环境也创历史新高。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 91.7%,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成功取缔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饮用水方面,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水质符合国家考核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我市顺利通过了“省模”复核验收,被确定为我省地级市第一批省级环保模范城。

  生态环境局:

  四大工程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为了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农村污染治理四大工程。

  在保卫蓝天方面,严格落实国家“气十条”要求,逐年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不断加大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和燃煤锅炉治理力度。累计投入环保治理资金200多亿元,实施了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治理、环保提标改造、矿山扬尘治理等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在实施“碧水工程”方 面,经过全面实施碧水工程,我市现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46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能力31万吨/日。投资3亿 元,完成了本钢板材、北营能源总厂中水回用工程,实现外排中水量减少50%,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投资 3123万元,完成彩屯排涝池及彩屯河黑臭水体整治。投资 16.8 亿 元,建设了“引观入本”输水工程,结束了本溪城区从太子河河道取水的历史,从根本上解决了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在实施“净土工程”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土十条”要求,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详查和农用地分类管理等土壤治理项目,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详查地块725个;完成农用地分类管理0.8万亩;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100%;在实施“农村污染治理”工程方面,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新增完成42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新建完成 1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

  与此同时,自2017年以来,我市还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把落实督察反馈意见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依托中央环保督察成功解决了一批群众诉求问题。

  发改委: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近年来,我市坚定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将全生态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抢抓辽东绿色经济区战略机遇,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为扎实推进“五个本溪”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有力实施能耗“双控”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完善“1+N”生态立法体系,制定了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2021年,在全省能耗强度降低工作考核中,我市圆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排名全省第四位,另外,申报辽宁省2021年度生态文明督查激励,获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加快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围绕我市丰富的矿山废弃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尤其是加快危废产业园、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和绿色建材循环经济地建设,着力打造千万吨国家级再生钢铁原料加工配送基地。2021年,我市成功入选100个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高新区成功纳入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第二批)名单,并有望在2023年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发展。2021年,全市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市能源发电装机总量比重提升至36.5%,全市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市能源总发电量比重提升至 24.4%。推动桓仁大雅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成功纳入《全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本溪鑫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纳入全国“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本溪县列入全国首批整县(市、 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和国家小康用电示范县。

  林草局: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近年来,市林草局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化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稳步提高,森林碳储量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森林资源保值增值和生态高颜值协同并进、相得益彰。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率先在全省启动林长制试点,探索创建本溪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全市四级林长605人,累计开展巡林3.9万次,解决实际问题 524个;开展毁林开矿、森林督查整改问题“清零行动”、“清风行动”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扎实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实施了桓龙湖、太子河下游水鸟繁衍栖息地及红豆杉等珍稀濒危极小种群物种重大保护项目12 个,投入资金1.2 亿元;《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如期颁布实施。

  科学开展营林造林。全市累计完成营林造林140万亩 ,宜林荒山荒地基本消灭,森林覆盖率从 73.51%攀升至 76.31%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全力抓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我市连续1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起数和过火面积均降至有数据统计以来历史最低点,14个重要生态区域实现全天候、全时段信息化预警监测全覆盖。

  培育壮大绿色富民产业。紧紧抓住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建设,依托丰富森林资源和生态区位优势,发展形成了以林下参为主的林下中药材基地、以红松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等七大主导产业,发展涉林企业达到300家;组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320个;林下经济总量达到 300 万亩,林业产业产值突破 191 亿元,位居全省首位。

  自然资源局:

  积极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制发了《关于成立本溪市“绿满辽宁”工程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科学布局和统筹推进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大力推进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

  全力推进了绿色矿山建设。我市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已达到8家,纳入省级绿色矿山项目库8家(其中今年2家),且率先起草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已于2021年5月颁布实施。2022年度我市计划完成绿色矿山建设10家,2023年度完成9家,2024年度完成11家。

  扎实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基本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任务。我市需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闭坑矿山治理任务299.61亩,制定的实施方案拟治理恢复面积为310.02 亩,我市溪湖区、高新区、本溪县和明山区4个县(区)均已完成治理任务并完成了市级验收复核工作,预计9月30日前完成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现场验收。

  稳步推进了 2020、2021 和2022 三个年度的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0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正式通知原由林草部门牵头的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职能调整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责任主体仍为当地县(区)人民政府不变,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开展工作 ,2020、2021 和2022三年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本溪市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面积总计为 6901 亩。3年来,我市共治理完成80个恢复项目,治理6481.79亩。

  工信局:

  促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绿色转型

  市工信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工业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强基础、促转型、增动能、提品质,推动我市工业质量水平整体实现提升。

  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以项目为抓手促进节能降碳。扎实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引导企业减污降碳、节能降耗,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技改投资资金 2.18 亿 元。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1873.5 亿元,占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 49.6%。全市共实施投资 500 万元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180余个,大力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同时,本钢集团系列超低排项目陆续建设, “十四五”期间本钢集团计划投资 129 亿元,实施 112 个超低排项目建设改造。全市工业经济绿色化转型步伐逐渐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取得积极成效。

  工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构建,2017 年以来,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单位 25 家,含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 2 家,占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户数 10%左右,走在全省前列。企业能效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实施工业节能监察企业126 家次,组织为全市 29 家企业实施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有效促进企业能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明显提升,获评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落后产能持续退出,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钢铁产能567万吨,淘汰钢铁落后产能 23万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 407万吨;关闭煤矿 34 座,化解煤炭落后产能196万吨。

  水务局:

  致力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我市是全省水资源大市,水生态环境条件优越,被称为“辽宁水塔”。近些年,市水务局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大力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起河湖治理、保护“有名有实、有能有效”的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层层负责以及监督考核体系。我市目前流域面积 10 平方公里以上的 251 条河流,每条河流都有各级党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总河长、河长 587 名。从2017年河长制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58000余 次,共解决河湖环境问题8670个,河湖“四乱”及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

  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逐步纠正任性取用水行为。对自备水源取水和使用公共供水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实行了计划用水管理,建立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机制;推动本钢、北营等重点用水企业实施节水工艺改造和两县农业灌溉工程节水改造;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封闭地下水取水井专项行动,共封闭取水井180余眼。

  大力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水安全保障。我市于2018年7月完成了被国务院列为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的“引观入本”工程,彻底解决了我市城区和高新区工业发展用水瓶颈,保证了太子河城区下游生态流量,实现了优水优用。之后在2019年6月,又建成了南芬供水工程,彻底解决了南芬区存在的历史性水问题。

  积极推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为我市绿色经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等增色添彩。发挥水利项目优势,着力打造河湖亲水生态体验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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