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 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022年全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综述之二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有力的正风反腐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强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推动本溪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保证。
大力正风反腐 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梳理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务”公开方面问题线索128件,为强化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打下基础。推动“辽宁阳光三务”监督治理系统平台覆盖6个县区、499个村和社区,录入常住人口信息20万余条,群众参与活跃度达到22.15%。查处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6起、处分23人。
坚持“终结问题”理念,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重点包案,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员包案,采取接访、约访、走访“三访”模式,下沉督导,全力化解。省纪委监委三轮共交办“微腐败”案件364件全部办结,立案114件、处理处分37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群众满意率达到79.2%。
为推动信访减量,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部门建立了信访问题化解“快车道”工作机制,推动“万件化访行动”,台账化解率达到97.4%。开发“一码监督”微信投诉平台,收到举报投诉问题209件,办结157件,办结率75.12%。
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民政系统相关领域整治,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28件、处理处分555人。
坚守职能定位 放大巡察利剑作用
2022年,市纪委监委精准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和监督重点, 扎实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个、问题线索48个,推动立案19件。
同时,着力推进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贯通融合。建立完善与审计、信访、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巡前强化信息贯通、巡中强化会商协作、巡后强化共督共促。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分工指导督办、整改日常监督和督促协调推动“三项机制”,制定《本溪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规范建立巡察工作制度16项,推动做好跟踪了解、指导督办、审核评估,确保清仓见底、问题终结。
不断优化创新 贯通协调监督体系
根据市委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同步改设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确定15家职责重要或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作为派驻机构驻在单位,结合职责关联度及统筹力量实施监督等因素,调整派驻监督单位范围,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设置。
深入推进大数据监督,增设第十三纪检监察室(大数据工作室),搭建公安协同查询室、审查调查数据查询室、大数据综合查询平台,为监督建模和“数战宝”提供数据支撑。自主研发银行交易数据清洗软件,为研发具有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贡献本溪智慧。坚持大数据监督、办案“双轮驱动”,全市“数战宝”开案案件96件,开通专案人员账户183个,分析专案数据340余万条。作为全省“智慧审理”“智慧案管”试点市,积极探索本溪经验。
深化纪检监察“全域协作”,与42家驻溪中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联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协作,目前已双向移交问题线索72件,协助开展警示教育8场、500余人次,开展专题培训5场160余人次。
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的工作办法》,在问题发现、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各环节,形成顺畅、有序、高效的协作机制。
强化自身建设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为全面提升履职本领,市纪委监委组建了6支“精兵强将集训队”,全面提升年轻干部“三项核心技能”。组建“大数据人才库”、专案组组长人才库,开展“3个100骨干人才培育工程”,选拔55名大数据分析精兵、25名谈话突破高手和25名证据审核专家,为骨干人才搭建成长平台。为推进高质量全员培训,共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40期,培训1671人次。
健全内控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案件、违规接触案件特定关系人和请托违规办事“零报备”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时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深入开展内部监督调研,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精神状态和工作动态。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遵规守纪、洁身修己”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敬畏纪法,恪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市县两级监委高质量完成向本级人大首次报告专项工作。
坚持高层次谋划部署、高起点布局设计、高质量优化配套,按照省纪委监委加强留置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打造了综合性审查调查基地。坚持办案和安全一体推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留置智慧看护,有力确保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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