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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斗争精神 对“老好人”说“不” ——七论贯彻落实我市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 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部署大会精神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14 07:53:44 浏览次数: 【字体:

  去年,我市“六个年”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重点改革突破年”中,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完成,解决了职能交叉、多头管理、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初步实现了瘦身健体、轻装上阵;全市教育、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破题,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激活发展内生动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责任担当不足问题最为突出。有的干部碰到矛盾和困难绕道走、躲着走,习惯性地“拖一拖”“放一放”;有的干部甘当“老好人”“太平官”,对不当言论不敢批评,对错误行为不敢纠正;有的干部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任凭问题矛盾累积。

  在今年的部署大会上,我们提出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无论是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还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无论是今年的目标任务,还是“六个年”活动每个年的行动计划,其中涉及的每一个目标、每一项工作都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而必须靠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勇于斗争才能完成。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坚持发扬斗争精神”作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之一,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三个务必”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里倡导的斗争,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更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斗争;这里倡导的斗争精神,是指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尽责、敢于赢得胜利的精神状态,是指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坚定执着。

  发扬斗争精神,必须坚定斗争信念。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唯有心中有信念、有理想,才能在面对大是大非时敢于亮剑,面对矛盾困难时迎难而上。发扬斗争精神,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在前,扛重担、挑大梁,能推功、敢揽过、善纠错,经常深入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多到工作推不开、情况较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化不利为有利,积小胜为大胜。发扬斗争精神,必须增强斗争本领。要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及省委、市委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处理矛盾讲究策略,解决问题注意方法,既要做到坚持政策不走样,体现原则性,又要灵活把握不教条,富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扬斗争精神,要坚决向那些凡事和稀泥,工作拖拖拉拉、虚以应付,改革攻坚不敢较真碰硬,遇到问题矛盾不敢担责的“老好人”说不,强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执纪问责,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得实惠,让“老好人”没市场。

  狭路相逢勇者胜,越是艰险越向前。“旁观者”“空谈客”行不通,“局中人”“实干家”方为正道。让我们以拼抢争实的实干精神和过硬作风,保障“六个年”活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坚决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以今天的奋斗成就明天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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