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3月下旬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2月1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3月下旬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市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部署大会精神,助力打赢三年行动首战具体思路和措施的汇报;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计划和立法计划,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题安排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22年履职情况的通报。
会议建议第八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六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废止《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人事任免事项,以及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022年履职情况(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萌娇、王悦武、富晓明,秘书长张维利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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