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卫生机构火灾事故发生,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本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5月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其中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医院是否落实各科室每周、医院安保部门每月、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分别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时值班,医院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间隔不超过2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医疗机构内施工现场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是否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设置床位、氧气瓶等,是否在电梯前室、楼梯间堆放杂物;消防设施是否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年度检测;是否违章用火、用电,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定期组织全员演练等。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医疗机构自查自改、各县区摸底排查、联合工作组跟进督查指导、整治工作“回头看”等措施,依法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从而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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