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互动交流>意见征集> 详细内容

关于制定龙道沟景区门票及观光车车票价格听证会公告 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2 14:2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5]59号)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公正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县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制定龙道沟景区门票价格及观光车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构成及产生方式。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人。由县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兼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22名

1.消费者代表10名;

2.经营者1名;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人员11名;

4.旁听人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分析论证、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职务、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人员、新闻记者由县物价局聘请产生。

2.消费者代表、旁听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采取自愿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请于2月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物价局报名,报名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县物价局按报名顺序选取,额满为止。(报名地址:县政府三楼,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电话46822367)

特此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8年1月16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