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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辽宁省人参协会关于《地理标志产品 本溪林下参》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4:14: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辽宁省人参协会制定团体标准程序》(辽参协〔2021〕1号)的有关规定,由辽宁省人参协会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 本溪林下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按要求撰写完毕,现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此有意见和建议的,及时联系、反馈。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3日至11月23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婷

联系电话:15141442877

邮  箱:748090232@qq.com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平原城街10组

 

辽宁省人参协会

2026年10月13日

         

地理标志产品本溪林下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本溪林下参团体标准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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