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直补资金审批流程
移民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移民证向户籍所在地的移民办进行审核认定。
如果符合发放条件,从镇移民办领取《大中型水库移民个人情况登记表》、《辽宁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分户登记表》、移民证,到村里填报。
由村移民专干审核所有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移民证、存折)原件,及农业户籍证明,同时移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村填报《大中型水库移民个人情况登记表》、《辽宁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分户登记表》、移民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通过每季度填报移民直补资金核增明细表完成上报过程。
镇移民办负责移民人口的审核人员把所有审批手续报请移民办主任及主管领导审核、审批,县移民局生产开发部门、规划部门、财务部门及主管局领导审核审批无误后,由各村进行移民名单发放前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由财政所上报财政局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把名单提供给沈本农商行进行每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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